新媒体委员会
工作规则
摘要:华体平台_华体(中国)新媒体委员会工作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华体平台_华体(中国)新媒体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委会)是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由相关政府机构、学者、媒体、公司负责人、新媒体代表组成。
第二条 新委会宗旨:紧跟新媒体发展趋势,为国家形象新媒体传播战略的制定提供高智力支持和咨询,推动我国社会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创新发展,推进新媒体传播领域的国家形象建设和国际传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搭建我国对外的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型行业服务平台。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委会主要任务:
(一) 针对新媒体传播的热点理论、热点现象展开专题研究;
(二) 前瞻性地开设新媒体传播研究议题,提供战略对策的指导;
(三) 促进新媒体传播的国际交流,开展全球范围内新媒体在公关行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研究;
(四) 充分整合新媒体传播行业高端的人脉、组织资源,办好新媒体传播的高端论坛,开展多形式的新媒体传播行业内的交流活动;
(五) 创造性地搭建新媒体人才、技术支持体系,定期面向委员单位开办讲座、技术升级培训,推动委员单位的新媒体服务品质提高;
(六) 研讨新媒体在公共关系行业的发展趋势,开展对比性、跨领域性的课题研究,每年度发布《中国公共关系行业新媒体创新发展报告》;
(七) 支持新媒体传播领域的公关服务平台建设。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四条 新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相关部门官员、新媒体、数字化公关机构和公关公司董事长,跨国企业新媒体公关负责人,国内外新媒体传播领域的著名学者及媒体人士。
第五条 新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3-4名。
第六条 主任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第七条 新委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议,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新委会工作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新委会各项制度约定;
(三)审议和决定委员资格;
(四)审议新委会工作报告;
(五)决定终止及其它重大事宜。
(六)主任委员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第八条 主任委员代表新委会主持新委会日常工作,其职权是:
(一)起草新委会工作计划;
(二)监督新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委会各类文件的签发和落实;
(四)召集新委会全体会议,向全体会议做年度工作报告;
(五)向协会理事会议进行例行报告。
第九条 新委会因工作需要设立三个小组,分别为下设国际顾问、专家组、公共关系研究中心。
第十条 常设性办公机构设在华体平台_华体(中国)内,由一位执行秘书负责日常联系和沟通事务。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参与新委会各类活动的权利;
(二)新委会组织机构及工作条例审议表决权利;
(三)审议新委会重大事项的权利;
(四)新委会工作条例中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履行新委会工作规则的义务;
(六)积极参与新委会的各类活动的义务;
(七)积极完成新委会赋予工作的义务。
第五章 工作形式
第十二条 新委会工作形式如下:
(一)新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二)临时会议召集由主任委员与协会沟通商定;
(三)会议可采用电话、传真、发送邮件等方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解释权属华体平台_华体(中国)。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协会制订的《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自协会核准之日起生效。